盤中的計分
A一名運動員先取得6局的勝利即贏得一盤;除此以外,他必須還要凈勝他的對手兩局,在這種情況下,一盤的比賽可能一直延續,直到達到凈勝兩局的情況為止。(通常稱為"長盤"比賽)
B假如在比賽前提前決定,也可以采用平局決勝局制的計分替代(A)中的比賽規則。在這種情況下,將按照下面的規則進行:當比賽的比分為局數6比6時采用平局決勝局制計分,除非事先聲明,否則三盤兩勝制比賽的第三盤或五盤三勝制比賽的第五盤仍按普通的"長局"進行。
C.決勝局計分制在每盤的局數為6平時,有以下兩種計分制:
【長盤制】:一方凈勝兩局為勝1盤。
【短盤制】:決勝盤除外,除非賽前另有規定,一般應按以下辦法執行。
A.先得7分者為勝該局及該盤(若分數為6平時,一方須凈兩分)。
B.首先發球員發第1分球,對方發第2、3分球,然后輪流發兩分球,直到比賽結束。
C.第1分球在右區發,第2分球在左區發,第3分球在右區發。
D.每6分球和決勝局結束都要交換場地。
短盤制的計分
1)第1個球(0:0),發球員A發1分球,1分球之后換發球。
2)第2、3個球(報1:0或0:1,不報15:0或0:15),由B發球,B連發兩分球后換發球,先從左區 發球。
3)第4、5個球(報:0或1:2, 2:1,不報40:0或15:30, 30:15),由A發球,A連發兩球后 換發球后換發球,先從左區發球。
4)第6、7個球(報:或2:4,4:2或1:5,5:1或6:0,0:6),由B發1分球之后交換場地,若 比賽未結束,B繼續發第7個球。
5)比分打到5:5,6:6,7:7,8:8……時,需連勝兩分才能決定誰為勝方。但在記分表上則統一 寫為7:6。
6)決勝局打完之后,雙方隊員交換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