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發球
攔對方發球即為攔發球犯規。對攔發球犯規的裁判方法:
(1)攔發球犯規由第一裁判員進行判罰。
(2)第一裁判員判斷時要降低重心判斷攔網人手是否高于球網。
從網下穿越進入對方空間并妨礙對方比賽,則為網下穿越犯規。隊員的一只(兩只)腳或一只(兩只)手完全越過中線觸及對方場區,則為過中線犯規。對網下穿越、過中線犯規的裁判方法:
1.第一裁判員可以鳴哨判罰。
2.該項犯規的判罰是第二裁判員主要職權范圍。
3.判斷穿越犯規時要觀察是否妨礙對方比賽,如不妨礙則不算犯規。
4.在不影響對方比賽情況下,隊員可以穿越而進入對方無障礙區。
5.裁判員要看清整個腳掌或手掌全部越過中線,觸及對方場區方能鳴哨判罰。
6.隊員除手和腳外的身體其他部分都不允許接觸對方場區,否則即為過中線犯規。
7.裁判員在雙方隊員扣、攔時,要注意網前移動情況,第二裁判員在隊員完成擊球后,視線應在中線上稍有停留。
觸網觸標志桿不為犯規,但隊員在試圖擊球或影響比賽時的觸網或觸標志桿則算犯規。
隊員擊球后可以觸及網柱,全網長以外的網繩或其他任何物體,但不得影響比賽。對觸網犯規及裁判方法:
1.第一裁判員可以對該犯規鳴哨判罰。
2.觸網犯規的判罰是第二裁判員主要職權范圍。
3.要注意觀察是否試圖擊球,一切試圖擊球及掩護擊球動作下的觸網皆為犯規。
4.被動觸網(如球擊入球網而造成隊員觸網)不應算犯規。
5.隊員觸及9.50 m全網長以外的任何物體時,不得影響比賽。
6.第一裁判員應著重觀察扣球一方及網上沿的觸網犯規;第二裁判員應著重觀察攔網一方的觸網犯規。第二裁判員的視線在隊員完成擊球動作后,應在網附近有短暫停留,不宜跟球太快。
1.球觸及比賽場區的地面包括界線為界內球。
2.下列情況為界外球:
(1)球接觸地面的部分完全在界線以外。
(2)球觸及標志桿、網繩、網柱、場外物體、天花板或非比賽成員等。
(3)發球時,球的整體或部分從過網區外過網。
(4)擊球后,球的整體或部分從過網區外進入對方場區。擊球后,球的整體或部分從過網區外進入對方無障礙區,隊員可以將球從同側非過網區擊回,對方隊員不得阻礙此擊球,擊球隊員不得進入對方場區。
3.對界內、外球的裁判方法:
(1)對界內、外球第一、二裁判員根據自己的位置和職權范圍做出相應的判斷。
(2)司線員主要職責對界內、外球做出判斷并展示相應的旗示。
(3)過網區指的是兩條標志桿向上延長至天花板所組成的區域。
(4)球的整體越過球網以下垂直平面判為界外球。
(5)發球、球過網時,可以觸網,球落入對方場區內比賽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