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應作剖腹產
做剖腹產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母嬰雙方的安全,作剖腹產是有指征的——對準媽媽來說,骨盆狹窄、畸形,自然分娩有困難者;宮頸堅硬、水腫不能擴張開大,或有軟產道狹窄者;子宮收縮無力,產程過長;胎位不正,如橫位、臀位等;前置胎盤或胎盤早期剝離;患子宮肌瘤或卵巢腫瘤;患妊高癥、心臟病或糖尿病等:35歲以上的高齡初產婦。
對胎兒來說,估計胎兒在4000克以上;發生胎兒窘迫、臍帶繞頸、臍帶脫垂等危及胎兒生命時。
剖腹產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
有的準媽媽怕分娩吃苦頭,情愿爽爽快快吃一刀,殊不知剖腹產在多數情況下能保證母嬰平安,但也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如手術操作不當損傷子宮、膀胱;個別孕婦手術時出血過多,因輸血而發生意外;手術后創口發生感染,腹腔粘連及遠期的瘢痕增生、子宮內膜異位等都是相當麻煩的問題。
重視產前檢查
在第一次產前檢查時,骨盆測量是常規檢查的一個項目,醫生對骨盆情況已心中有數。通過隨后的一次次產前檢查,醫生對胎兒的情況在不斷監測,并作具體指導。到臨產前,醫生會作出判斷,選擇哪種分娩方式對母嬰有利。
經產道娩出是生理行為
胎兒經產道自然娩出是一個生理行為,身材較矮小的孕婦不必過于擔心臨產時會發生分娩困難。近年來,剖腹產的比率居高下,殊不知隨意作剖腹產對母嬰都沒有好處。剖腹產是有指征的,孕婦不宜主動提出這個要求,而應由醫生根據情況來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