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發熱時間長短可分為
(1)、短期發熱發熱<2周,多伴有局部癥狀和體征。
(2)、長期發熱發熱時間≥2周,有些可無明顯癥狀、體征。
(3)、原因不明發熱(FUO)發熱持續或間歇超過3周,經體檢、常規輔助檢查不能確診者。
(4)、慢性低熱低熱持續一個月以上。
3、發熱的常見熱型
小兒熱型不如成人典型,近年由于抗生素的廣泛使用,以及腎上腺皮質激素的應用,使熱型發生變化,同時熱型對疾病的鑒別診斷意義受到影響。
(1)、稽留熱持續發熱,體溫波動很小,一般不超過0.6℃。
(2)、弛張熱發熱體溫波動上下2~3℃,但未降到正常。
(3)、間歇熱發熱回到正常至少24小時又發熱。
(4)、雙峰熱24小時內發熱有兩次高峰。
(5)、復發性或再發性發熱發熱多次發作,每次持續數日,發作期間1至數日體溫正常。
(6)、不規則熱熱型無一定規律。
4、發熱的分期
在發熱過程中,由于產熱和散熱這對矛盾不斷發生變化,所以發熱一般可分為四個階段。
(1)、前驅期許多發熱疾病可無此期癥狀。此期癥狀持續時間,根據發熱疾病的具體情況而不同,主要表現為全身不適、疲倦乏力、腰背及四肢痛、頭痛、食欲減退、情緒不穩定、低熱,有些發疹性疾病,在全身皮疹出現前,可有前驅疹,如麻疹前驅期時,口腔黏膜可出現克氏斑。
(2)、體溫上升期特點是產熱多而散熱少,因此產熱占優勢,故體溫升高。表現為皮膚蒼白、干燥、無汗、“雞皮疙瘩”,觸摸患兒皮膚有冷感,如發生寒戰,預示將發生高熱。幼兒此時可出現驚厥現象。在寒戰期間,體溫多在38℃以上,并多數在數小時內達到高熱極期,如瘧疾、大葉性肺炎、敗血癥、藥物反應性發熱等,以上為體溫驟升者。體溫漸升者,指發熱初期為低熱,數天內由低熱逐漸上升達到高熱者,稱為漸升性發熱。漸升者常有前驅癥狀,多數無寒戰現象,但有時可感覺發冷,如不典型的傷寒。有的呈驟升性發熱,這可能開始為低熱被忽略所致。另外,肺結核等疾病的體溫呈漸升性發熱。
(3)、高溫持續期此時體溫已達高峰,本期的特點是散熱過程開始增強,但產熱并未降低,所以此期產熱和散熱在新的基礎上重新建立相對的平衡,使體溫維持在一定的高水平上。臨床上表現為皮膚潮紅而灼熱、呼吸加快加強、出汗等,此期出現高熱可持續幾小時(如瘧疾)或數天(如肺炎),甚至幾周以上(如傷寒)。
(4)、體溫下降期本期特點是散熱過程占優勢,產熱減少,同時通過體溫調節中樞的調節,散熱仍處于較高水平,病人體表皮膚血管擴張,大量出汗,散熱加強,于是體溫開始下降,產熱和散熱終于恢復正常的相對平衡狀態。體溫下降的方式,一般是漸退,即在幾天之內體溫逐漸恢復正常(如傷寒),也有驟退的,即體溫在十幾個小時或更短的時間內降到正常,甚至低于正常(如大葉性肺炎)。在體溫下降時,由于大量出汗,喪失大量的體液,因此對于高熱小兒在使用退熱藥時,必須慎重,以防造成虛脫及其他并發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