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診斷
妊娠期間甲亢,可以是妊娠前確診甲亢,甲亢一直持續到妊娠期間,也可以是妊娠前甲亢治愈,妊娠期間甲亢復發或是妊娠期間初次發生甲亢。妊娠期間甲亢的診斷除臨床表現之外,主要依賴實驗室檢查結果。妊娠期間孕婦甲狀腺激素結合蛋白增多,血清TT4和TT3水平增加,但血清FT3和FT4水平不發生改變,妊娠期間甲亢患者雖然血清TT4和TT3水平增加更明顯,但為重要的是血清FT3和FT4水平超過正常范圍。妊娠期間甲亢的診斷依賴于血清FT4和FT3水平。因此,妊娠期間必須測定血清FT3和FT4水平。當孕婦出現甲亢相關的臨床表現,血清FT4和(或)FT3水平高于正常范圍時即可確診。
妊娠期間甲亢,血清TSH明顯下降。妊娠早期,由于hCG水平明顯增高,直接作用甲狀腺激素受體,刺激甲狀腺激素合成,同時抑制垂體TSH的分泌。正常妊娠婦女在妊娠早期可出現生理性血清TSH水平一過性降低(不低于0.2m IU/L)和FT4水平的增加。因此,妊娠早期僅有血清TSH水平被抑制不能診斷甲亢。Graves病是導致妊娠期間甲亢的主要原因。這些孕婦血清中常存在抗甲狀腺球蛋白抗體(anti-TgAb)、抗甲狀腺過氧化物酶抗體(anti-TPOAb)和促甲狀腺激素受體抗體(TRAb)等多種自身抗體。檢測這些抗甲狀腺自身抗體有助于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疾病的診斷。妊娠期間必要時可行甲狀腺超聲檢查,但絕對禁止進行放射性核素檢查和X線檢查。
疾病治療
妊娠合并甲亢的主要治療目標是盡快控制癥狀、使甲功恢復至正?;蜉p微甲亢狀態,使TRAb 盡快轉陰,盡可能避免孕婦并發癥的發生、積極預防胎兒甲亢或甲減。非妊娠期間甲亢的治療主要有服用抗甲狀腺藥物、甲狀腺次全手術和放射性131碘治療三種方法。妊娠期間甲亢主要的治療方法為服用抗甲狀腺藥物,迅速緩解甲亢,必要時在妊娠中期可采用甲狀腺次全手術。妊娠期間絕對禁止使用放射性131碘治療甲亢。
目前,國內采用的抗甲狀腺藥物包括甲巰咪唑(他巴唑、賽治)和丙硫氧嘧啶(丙賽優)二種。抗甲狀腺藥物主要通過抑制甲狀腺過氧化物酶活性,抑制甲狀腺激素的合成及調節免疫功能。妊娠期間甲亢一旦明確診斷就應給予及時、充分的治療。妊娠期間,如果甲亢未得到良好的控制,妊娠婦女發生妊娠并發癥的危險性顯著增加。反之,當妊娠期間甲亢得到充分控制時,母親及其后代的預后較未控制時明顯改善。妊娠期間甲亢治療的目標是服用小劑量的抗甲狀腺藥物使患者的甲狀腺功能維持在正常范圍的上限或輕度甲亢狀態,因為孕婦血清FT4與胎兒臍帶血中的FT4呈正相關,能同時反映母體與胎兒的狀態,FT3沒有這種關聯性,如果試圖糾正孕婦血清的FT3,很可能造成過度ATD治療,導致胎兒甲減。另外,TSH水平也不能作為監測指標,因為孕婦FT4正常后,TSH仍被抑制。妊娠期間抗甲狀腺藥物大劑量分別為:PTU 50-100mg,q8h 或 MMI 20mg/天,治療初期每2周查甲功,以后延長至2-4周一次。臨床癥狀和甲狀腺功能明顯改善時,ATD的劑量應當及時減量,多數患者在3-8周甲功恢復正常。當患者依賴小劑量的ATD(PTU 50mg/天 或 MMI 5mg/天)維持甲功正常持續數周后,可以考慮停藥;目前部分專家主張維持治療至少至妊娠32周,避免復發,如果復發可以再次用ATD治療。
關于妊娠期間甲狀腺素的使用,目前公認的觀點是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妊娠期間甲亢時,不建議同時使用甲狀腺素。因為這樣將會增加抗甲狀腺藥物的服用劑量、增加抗甲狀腺藥物毒、副反應的發生,導致胎兒發生甲狀腺功能減退和新生兒畸形危險性增加。另外,妊娠期間β-受體阻滯劑的使用可能導致妊娠婦女流產、早產,胎兒宮內生長受限危險性增加。因此,妊娠期間應盡量避免使用β-受體阻滯劑。
結語:后呢,小編來給大家講一講怎么預防這種疾病呢。 首先要調暢情志,心情好了才是第一要素。第二要勞逸結合,注意飲食習慣,須知道疾病都是由惡劣的生活和飲食習慣帶來的。后呢,如果真的無可避免的話,小編還是要提醒一下要注意合理妊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