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擊比賽的規則有哪些
得分
當鈴聲響起,拳擊比賽的一個回合就開始。拳擊手相互逼近,企圖有效擊打對方得分。
用握緊的手套拳峰部位對對方身體合理部位一次清晰有力的擊中,得一分。
有效擊中部位包括對方頭的正面和側面,腰際以上上體的正面和側面。
對臂部的擊中無效。對有效擊中部分的擊中如果裁定不構成打擊力量,則不得分。
由5人評判小組來決定擊中是否得分,電子記分系統將確保只有在五名評判員中的至少三名裁定得分時才記分。
每一個評判員面前有兩個按鈕,一個按鈕代表一個選手。當評判員認為選手對對手有一次有效擊中時可按一下相應當按鈕。
只有至少三名評判員在相互相差不到一秒的時間之內按下同一按鈕,記分系統才記分。
拳擊手一次有效擊中可得一分,點數通過電子系統計算。
當兩位拳擊選手在近距離搏斗中快速連續相互擊打對方時,每一方都無法實施有足夠打擊力量的擊打。
這時候,評判員可等到近戰結束,給占優勢的一方得一分。
在拳擊比賽結束時,合計每個評判員所給的點數,獲得多數評判員評定的點數較多者被宣布為優勝者。
如果兩位選手的后所獲點數相同,評判員將通過評定哪位選手在比賽場面上占優或體育作風較佳來決定優勝者的歸屬。
如果評判員在衡量這些因素后評定依然持平,這是他們可以轉而考慮選手的防守技能來作出后評定。
(擊)倒地和(擊)倒地不起
在一場拳擊比賽中,拳擊手在被擊中后腳以上身體的任何其他部分接觸臺面可判為倒地。
在被擊中后身體部分跌出圍繩以外或體力不支依靠或懸掛在圍繩上,或者在受到重擊后,雖然可以站立但被臺上裁判員認為無法繼續比賽時,選手都應被判為倒地。
當拳擊手被擊倒后,場上裁判開始從1到10數秒數。現在已采用電子數秒設備,每數一次設備會發出一聲嘟聲,但是臺上裁判經常自己來數秒。
臺上裁判在數秒時要求保持一只手在倒地選手的面前,用手勢表明數秒的數字。
在數到10秒后,如果倒地選手依不能起立,可判對方擊倒對手獲勝。
即使倒地選手立刻站立起來,也不能繼續比賽,他必須先接受臺上裁判員的8次數秒。
在數秒到8后,在認為比賽可以繼續時,臺上裁判員會命令“開始”繼續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