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足球的規則演變
歷史
1863年,第一個足球規則出現。
1869年,球門球的概念第一次被引進。
1872年,角球被添加進了足球規則。
1875年,英足總為球門安裝上了橫梁,替代了之前使用的繩子。
1878年,一名裁判在比賽中首次吹口哨示意犯規,哨子成為了裁判的工具。
1891年,點球出現,球門被安上了球網,裁判開始允許在場內執法比賽。
1902年,英足總為比賽設置了禁區,同時制定了點球判罰規則。
1958年,足球比賽不再是一套陣容打到底,可以進行換人,但只能替換傷員。
1970年,墨西哥世界杯上,紅黃牌首次代替了裁判的口頭驅逐和警告。
1992年,守門員被禁止用手接隊友們的回傳球。
規則
1863年的英國足球規則:
1.場地長150碼(137.16米),寬100碼(91.44米)。球門由兩根立竿組成,無橫梁。
2.比賽開始前拋硬幣選擇球門或開球權。
3.當球被踢出邊線外則為死球,由對方在出界地點將球直接踢入場內,恢復比賽。
4.當一隊員踢任意球時,同隊隊員不得處在他與對方端線之間。
5.球從兩竿之間無限高度穿過,就算進一球。
6.比賽中,不得用手、臂、肩觸球,所有身體沖撞都是公平合法的,但禁止用手抱、推和用腳絆。
7.比賽中不許吵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