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條:請辦理好保險
戶外運動中,風險無處不在,出行之前隊員要自行購買好保險。如系俱樂部組織的長途遠征,組織者要提醒隊員購買保險之事,并為隊員代為辦理保險相關事務。
第十一條:要約束自己的行為
戶外運動是一個臨時的大家庭,相互之間為完成活動的任務還需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因此需要相互理解、相互忍讓,要克制自己的性情,要克制自己的習慣,要克制不良的嗜好,要服從領隊的指揮,領隊也要發揚民主作風。
任何人不得分裂集體,不從事有損集體的活動。在戶外活動中,不得酗酒,不得打架。要入鄉隨俗,尊重他人,遵從法律,要避免與當地居民發生沖突。
第十二條:要避免發生身體侵害的可能性
戶外運動中保護女性權利要受到高度重視。宿營時,必須由女性自主優先決定住房和帳篷的安排。提倡同性之間分住,不是萬不得已,不得安排女隊員與不熟悉的異性隊員合用帳篷或房間。
任何人都必須嚴謹自律,防止一切侵害的可能性。一旦發現發生違背女隊員意志的騷擾現象,領隊應予當即制止。其他隊員也應嚴正批評、制止此類行為。
第十三條:要注意營地安全
領隊和向導要根據扎營的要求安排營地,特別注意防水、防風、墜石等的危險。隊員要服從領隊的安排,顧全大局。要提醒財物的保管,如果在不太安全的地區露營,全隊應安排值班人員。如果在野獸出沒的地區,還應看守篝火。
第十四條:要謹守用火安全
伐木取薪,燃點篝火,都是對環保的破壞,如非必需盡量避免。如必須生火,務必謹慎選擇地方,遠離雜草樹木,遠離帳篷;如果夜間必須保持篝火,當安排看守,以防風起火揚,產生危險。
戶外活動中千萬不能亂扔煙蒂。無論是點篝火還是起爐灶,離開時必須用水澆滅,而且要確保無火星、無冒煙。
第十五條:發生意外要及時救助
戶外運動中一旦出現意外,導致受傷等情況發生,隊員有道義上的義務盡一切努力救助,俱樂部也會千方百計盡救助之力。領隊應當機立斷,找尋援助,指揮救助。
活動計劃因此而作出必要改變屬情理之中,領隊及俱樂部不為此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第十六條:學習戶外知識,提高戶外技能,改善戶外裝備
戶外活動要講求科學,所以主張隊員們認真學習有關知識。遵照規定要求,按照合理步驟,依靠科學方法,這是避免風險的根本。
戶外生存、戶外救助也是戶外運動愛好者必須要學習掌握的知識技能,危難之中,既可救人,也可自保。高品質的戶外裝備是戶外安全的重要保障,我們主張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盡量使用品質較好的戶外用品,這也可以大限度地提供安全保障。
戶外活動中,食物是我們必不可少的一項。在以往的戶外活動中我們也經常回看到,一些新驢友在出行是往往會帶上各式各樣的大包小包的食品。
可是真的要到了出發的后一兩天,我們又會看到他們面對這些大包小包的東西傷腦筋。甚至有些新驢友還會求著其他隊友一起來幫他們減負。
這樣的場景大家是不是都很熟悉呢?我相信對很多的人來說,如何準備戶外食品的確是一件傷腦筋的事情。帶的少了怕不夠吃,帶的多了占用體積大,而且如果吃不完也是一種浪費。
首先需要向大家說明的是,這里提到的戶外出行食品準備原則僅僅是針對長距離、高強度、高風險等環境下的線路。這樣的線路對物資準備要求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