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球的發展史充斥著一種球被另一種球取代的過程,直至后,方形網格球成為公認的標準。在這個過程中,無數小型制造商被擠出高爾夫球市場,到20世紀40年代,Spalding、Dunlop、Slazenger和Wilson等等知名制造商占據了市場的主導地位,并終形成了現在幾大品牌生產商割據市場的局面。
不過,隨著球制造工藝的發展,生產和使用中的麻煩也接踵而至,首當其沖的就是:各個廠家制造出的球大小和重量各不相同。于是,使用哪種球參加正規比賽,成了高壇亟待解決的大問題。1930年,英國高爾夫球協會制定了比賽用球的標準尺寸和重量;兩年以后,美國高爾夫球協會也出臺了他們自己的比賽用球標準。兩大組織的規則對抗一直持續到1990年,才形成了終的統一標準。
USGA制定的高爾夫球官方標準
重量
球的重量不應超過1.620 盎司(45.93克)。
尺寸
球的直徑不應小于1.680英寸(42.67毫米)。任意取100個球,在溫度為23±1℃的條件下進行測試,若以自重通過直徑為1.680英寸(42.67毫米)的環形量規的球在25個以下時,即為符合該規格標準。
球體對稱性
球不得被設計、制造或有意更改為不同于球體對稱性的特性。
初速度
使用用R&A認可的裝置進行測定時,球的初速度不得大于規格的限制(按照有關文件測試)。
總和距離標準
使用R&A認可的裝置進行測定時,球的飛行和滾動的平均總和距離不得超過R&A的高爾夫球總和距離標準文件規定的距離。
結語:以上就是高爾夫球的發展歷史,現在大家知道它是如何一步一步演變過來了吧,現在對于高爾夫球的也是有標準規范的,不僅在尺寸、重量以及球體對稱性都有明確規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