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聽診測量血壓時舒張壓以變音為準,由于精神緊張,血壓超過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同時伴有心率快的受檢者,囑其休息一刻鐘到半小時測第二次,選其中低值,記入體檢表,如仍不正常,適當休息、多測幾次,但必須以體檢當日血壓為準。
4.肝、脾檢查以平臥位平靜呼吸為準。
5.色覺檢查用色盲本或色覺檢查圖,必須由專科護士或醫師檢查。
6.單顏色識別能力檢查(單種顏色分別認識能力):
1)醫生從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導線或采用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字母、數碼、幾何圖形、信號燈從中任選出一種讓考生識別。在5秒鐘內講出顏色名稱。
2)醫生任意講出一種顏色名稱讓考生在5秒鐘內從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導線或從、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字母、數碼、幾何圖形、信號燈中準確找出該顏色的導線字母、數碼、幾何圖形、信號燈。以上兩種方法交替進行。將能認出的顏色在其名稱上作“”符號,記入體檢表(識別彩色圖案及彩色數碼能力正常者不必檢查此項)。
7.視力檢查統一采用標準對數視力表,用5分記錄法記錄檢查結果,任何一眼裸眼視力低于4.8者,需用矯正鏡片測視力,矯正不到4.8者應查眼底。眼底僅見近視特征無其他異常者,增加鏡片度數遠視力即有所提高。可將實際檢查矯正視力及矯正度數,記入體檢表。視力仍達不到第一部分第12條要求者選報文科專業。
8.測聽力:用耳語,左右耳分別進行;測聽距離5米。
1. 嗅覺:用醋、酒精(如果沒有酒精,可改用白酒)、水三種,全錐辨別為正常,能辨別:1-2種為遲鈍,三種全不辨別者為喪失(體檢時患感冒者,約定一周后復查)。
高考體檢注意事項
一:體檢程序早知道
高考體檢的主要程序包括:各縣市區招生辦制訂體檢日程安排———各報名點組織考生參加體檢———體檢醫生按體檢項目和工作操作規程對考生進行體檢———主檢醫師做出總檢結論———體檢醫院負責將體檢表匯總后交考生所在報名點———各報名點對考生體檢表進行復查,檢查是否有漏填、漏檢或體檢結論不明確的,若發現問題可由報名點通過縣市區招生辦與體檢醫院(體檢站)聯系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