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挑 邊
比賽開始前應挑邊。贏方將在6.1.1或6.1.2中做出選擇。先發球或先接發球。在一個場區或另一個場區開始比賽。輸的一方,在余下的一項中選擇。
7、計分方法
除非另有規定,一場比賽應以三局兩勝定勝負。除規則7.4和7.5的情況外,先得21分的一方勝一局。對方“違例”或球觸及對方場區內的地面成死球,則該方勝這一回合并得一分。20平后.領先得2分的一方勝該局。29平后,先到30分的一方勝該局。一局的勝方在下一局首先發球。
8、交換場區
以下情況,運動員應交換場區
第一局結束。第二局結束(如果有第三局)。在第三局比賽中,一方先得11分時。
如果運動員未按規則規定交換場區,一經發現.在死球時立即交換。已得比分有效。
9、發 球
合法發球
一旦發球員和接發球員作好準各,任何一方都不得延誤發球。發球時發球員球拍的拍頭做完后擺,任何遲滯都是延誤發球。發球員和接發球員,應站在斜對角的發球區內,腳不得觸及發球區和接發球區的界線。從發球開始,至發球結束前,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兩腳,都必須有一部分與場地的地面接觸,不得移動。發球員的球拍,應首先擊中球托。發球員的球拍擊中球的瞬間,整個球應低于發球員的腰部。腰指的是發球員低肋骨下緣的水平切線。發球員的球拍擊中球的瞬間,球拍桿應指向下方。發球開始后,發球員必須連續向前揮拍,直至將球發出。發出的球向上飛行過網,如果未被攔截,球應落在規定的接發球區內(即落在線上或界內)。發球員發球時,應擊中球。
一旦運動員站好位置準備發球,發球員的球拍頭第一次向前揮動,即為發球開始。
一旦發球開始,發球員的球拍擊中球或未能擊中球,均為發球結束。
發球員應在接發球員準備好后才能發球,如果接發球員已試圖接發球,即被視為已作好準備。
雙打比賽發球時,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同伴應在各自的場區內。其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擋對方發球員或接發球員的視線。
10、單 打
發球區和接發球區
一局中,發球員的分數為0或雙數時,雙方運動員均應在各自的右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
一局中,發球員的分數為單數時,雙方運動員均應在各自的左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
擊球順序和位置
一回合中,球應由發球員和接球員交替從各自所在場所一邊的任何位置擊出,直至成死球為止。
得分和發球
發球員勝一回合則得一分。隨后,發球員再從另一發球區發球。
接發球員勝一回合則得一分。隨后,接發球員成為新發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