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壺底:壺底足也是構成造型的一個主要部分,底足的尺度和形式處理,直接影響造型視覺的美觀。壺底大致可分為一捺底、加底(足圈)、釘足三種。粘接制作方式有明接、暗接兩種。直方挺直造型的壺宜用明接,圓韻渾樸的造型宜用暗接處理。
(1)一捺底:紫砂茗壺燒成因無釉,故無燒成粘缽之慮,制作省工省時,用一捺底處理圓器造型趕緊利索,簡練靈巧。
(2)加底:在壺身成型時加一道足圈,并用脂泥復合嵌接,亦稱“挖足”。加底、腳圈應視主體造型而設置,用復子和勒子工具加工處理,亦有借鑒花盆底足處理手法,在方壺上采用挖出“犴門”有扁梯形托榫足等。
(3)釘足:它源于銅器鼎足,用釘足支架壺體,穩而不滯,透出靈氣。型制大小,釘腳高、矮、粗、細宜視主體而統一協調,圓器一般用三支釘足,方器則為四支釘足,從實踐使用而言,釘足不宜太高。
鑒定紫砂壺優劣標準
鑒定紫砂壺優劣標準可歸納為四個要素;三個主要因素,五個字來概括;
1、四個要素:
如果抽象地講此砂壺藝的審美,可以總結為形、神、氣、態四要素。“形”即形式的美,作品的外輪廓,也就是具象的面相。“神”即神韻,一種能令人意會體驗出精神的意味。“氣”即氣質,壺藝所有內涵的本質美;“態”即形態,作品的高、底、肥、瘦、剛、柔、方、圓的各種姿態,從以上幾個方面貫通一氣才是一件完美的好作品。
2、評價一件紫砂壺的內涵,必須具備三個主要因素:
完美的形象的結構,精湛的制作技巧和優良的實用功能。形象結構是指壺的嘴、扳、蓋、紐、腳,應與壺身整體比例相協調。精湛的技藝,是評審紫砂壺藝優劣的準則。優良的衫功能是指容積和重量的恰當,壺扳、執握、壺的周圍合縫,壺嘴出水流暢,同時也要考慮色地和圖案的脫俗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