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系統疾病伴發的精神障礙
臨床上所有呼吸系統疾病伴發精神障礙的產生,均與肺功能不全高度相關。
1.支氣管哮喘伴發的精神障礙
(1)情緒障礙型,患者在發作時常伴有恐懼、焦慮、煩躁、抑郁等不良情緒。
(2)抑郁妄想型,可出現妄想。內容以被害、關系、罪惡等為主,可伴有幻聽,也常伴有輕度意識模糊。
(3)癲癇樣意識障礙型,多為短暫的意識喪失,類似癲癇小發作。患者在哮喘發作時還可伴有癲癇樣抽搐。哮喘與意識障礙消長是平行的。預后一般良好。有觀察表明,哮喘發作與某些功能性精神病可能有拮抗作用,如有些學者提出躁狂抑郁癥患者患支氣管哮喘者少,但也見有兩種疾病同時發生者。
2.肺性腦病
肺性腦病的精神癥狀以意識障礙最為多見。開始表現為意識混濁、嗜睡,常在吃飯、談話中發生,呈間歇性。當嗜睡向清醒恢復過程中,可出現朦朧狀態。若病情進一步加劇進入昏睡,由昏睡可轉變至譫妄、錯亂,嚴重時可陷入昏迷。也可從一開始就呈現為譫妄或精神錯亂狀態。病情可反復波動,幾種狀態可交替出現,也可突然轉入昏迷。還有部分病人的意識障礙不明顯。或僅輕度改變,突出表現為猜疑、焦慮不安、片斷幻視、幻聽和被害妄想等,少數病人可出現情緒抑郁,或表現欣快、輕躁狂癥狀等。這些癥狀往往短暫存在或呈陣發性,某些病人可有部分自知力。
(1)意識障礙:多見于肺源性心臟病。病人由嗜睡轉入意識模糊,如有肺部感染,可出現譫妄狀態,嚴重時可發生昏迷。當病人意識混濁或處于半昏迷狀態時,可出現興奮、煩躁、動作缺乏目的性、手抓摸、定向障礙、言語零亂、恐怖性視幻覺、片斷妄想等。病人意識障礙的程度常有波動,有時呈間歇性清醒。隨軀體疾病好轉,意識也逐漸轉為清晰。
(2)精神分裂樣表現:多出現在意識障礙消失后或發病初期,表現為欣快話多、興奮躁動、思維散漫,常伴有輕度意識障礙。幻覺妄想狀態,僅可出現短暫、片斷幻視、幻聽和被害妄想。有的則表現為刻板言語和木僵,少數病人有癔癥樣發作。
(3)焦慮抑郁狀態:如焦慮、緊張、恐懼、情緒低沉、自責自罪及悲觀厭世等。類同焦慮癥、抑郁癥,要認真加以鑒別。
(4)在高齡或有動脈硬化者,當意識障礙消除后,可能發生欣快、多言、近事遺忘、虛構、錯構等Kosakov綜合征或癡呆狀態。
(5)神經系統的癥狀和體征常見有撲翼樣震顫、痙攣發作、肌陣攣、錐體束征、眼球運動障礙、眼底靜脈擴張、視盤水腫、視網膜出血等。后期可有癲癇樣發作。
(6)癥狀分期:1期:精神運動性抑制、思睡、朦朧或嗜睡、輕度躁狂表現,偶有撲翼樣震顫等;2期:昏睡、幻覺、妄想、譫妄、撲翼樣震顫等;3期:錯亂、視盤水腫、錐體束癥、痙攣發作、肌陣攣等。
診斷原則為臨床上表現為意識障礙、智能減退或遺忘綜合征者,均應考慮到器質性精神障礙的可能,但單憑精神障礙不能作為器質性精神病的定性或定位診斷,必須要做出病因學、分類學的診斷,診斷的確立必須具備有以下幾點:
1.有軀體疾病的依據。有確診為慢性肺部疾病引起肺功能不全或嚴重呼吸衰竭,具有呼吸困難,發紺和水腫等的癥狀。
2.明確精神癥狀的存在與否,如精神活動減少,如領悟困難、反應遲鈍、定向不全和嗜睡、朦朧、興奮等癥之一者;嗜睡及朦朧向昏睡或昏迷移行,必要時可結合實驗室檢查,如血氧分壓下降、二氧化碳分壓升高等及腦電圖彌漫性高幅慢波等改變。
3.精神癥狀的出現與軀體病的進展有時間上的聯系。一般軀體病在先,精神癥狀發生在其后,但有些軀體病的早期難以發現,比較隱蔽或未能引起注意,而造成了精神癥狀出現在先的假象。
4.精神癥狀常隨基礎疾病的緩解而改善,或因其加劇而惡化。
5.精神癥狀不能歸因于其他精神疾病。既排除引起意識和精神障礙的其他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