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發性運動障礙一般是在你長期的抗精神病薌治療后,表現的舌,唇,口和軀干的異常不自主的緩慢不規則運動,或舞蹈性手足徐動癥樣運動。以口周運動障礙最常見,包括轉舌及伸舌運動,頜部咀嚼運動及撅嘴等。主要原因是長期服用較大劑量的抗精神病藥引起一組肌群不自主的節律性重復運動。遲發性運動障礙重在預防。
遲發性運動障礙治療效果不理想,多發生于老年,特別是女性,尤其以老年伴有腦器質性病變者較多,且往往癥狀較重,恢復也較慢,情感障礙者也易發生。各種抗精神病藥均可引起。
避免危險,如果精神分裂癥患者發生了遲發性運動障礙,則應權衡輕重,不可貿然停藥。
1、盡可能緩慢加藥,盡量避免長期或大劑量應用抗精神病藥。
2、避免兩種或兩種以上抗精神病藥的聯合應用。
3、盡量少用或不用抗帕金森癥的藥物;停用或更換抗精神病藥時,應逐漸減量,而不要驟然停藥。
4、年老體弱或伴有腦器質性病變者,應給予最低劑量;非必要時不用或少用抗膽堿能藥。
5、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一旦出現癥狀應將抗精神病藥減量或換用其它藥,必要時停藥。
6、在治療早期因為患者對治療效果與副作用均敏感。多數研究者建議,應選用新一代的抗精神病藥物。高劑量時密切關注其不良反應,一般情況下不能突然停藥。一旦診斷明確應及時開始治療,藥物應達到治療劑量,一般急性期治療為2個月。有些患者、家屬過分擔心藥物不良反應,往往在這個期間采取低劑量用藥,使癥狀長期得不到控制。
7、維持治療對于減少復發有決定性的作用,第一次發作維持1~2年,第二次或多次復發維持時間要更長一些,維持治療的藥量應該個體化,一般為急性治療期藥量的1/2~1/3。另外,一些患者可能會出現藥物不良反應,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家屬或患者本人也不應該采取立即停藥或減量的措施,必須及時檢查,由醫生來決定用法用量和更換藥品。
溫馨提示
臨床醫生應該堅持以下原則,只有確實需要應用抗精神病藥的患者(例如精神分裂癥)才可服用絕對不應該用抗精神病藥來治療神經癥或憂郁癥更不應該把抗精神病藥當作安眠藥來治療失眠。因為遲發性運動障礙健康搜索的發生與藥物劑量的大小沒有關系健康搜索即使小量也會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