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間盤由髓核、纖維環和軟骨板三部分組成
它們之間互相聯系,又互相區別。一般年過30歲之后,三部分都有不同程度的退行形性變化。由于退變不一致,可導致病理狀態。在纖維環發生變性或受到突然外傷時,往往出現裂隙。這時,如果如果髓核退變不顯著,仍處于膠液狀態和膨脹最大時期,則髓核將背擠入裂隙之內,阻礙裂隙的修復。由于機體的代償機能,在臨床上不一定立即明顯癥狀,但裂隙可繼續存在和發展。髓核可繼續向外突出,待到一定程度,即使輕微的誘因也可引起本病的急性發作。
腰椎間盤突出癥常發生于腰區下部
是椎間盤的髓核突出壓迫神經根造成腰腿痛或坐骨神經痛的一種常見病。本病易發生于青壯年,尤以體力勞動者和部隊指戰員多見。脊柱是依靠各種矛盾力的對立統一而得到相對平衡與穩定,脊柱的平衡有內在和外在兩個方面。內在平衡主要是椎間盤和關節突關節是脊柱運動的基礎。
腰椎間盤突出的病理包括
纖維環的破裂、髓核的突出、患椎關節突關節的錯縫未予重視。在治療只注意解決髓核突出的問題,而不注意糾正關節突關節的錯縫,這就成為一種隱患。使脊柱失隱、不但易于遺留后遺癥,而且導致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