癱瘓的檢查是什么?這是大家都很關心的問題。癱瘓,是指脊髓損傷后,受傷平面以下雙側肢體感覺、運動、反射等消失和膀胱、肛門括約肌功能喪失的一種病癥。其中,上述功能完全喪失者,稱完全性癱瘓,還有部分功能存在的,稱不完全性癱瘓。疾病都會有個判斷標準,遵照這個判斷標準就可以檢查出疾病的等級,那么,癱瘓患者可以通過哪些檢查發現疾病等級呢?
脊髓的主要功能是大腦皮層對運動、感覺和括約肌三種功能控制,感覺的傳人和大小便的控制,癱瘓是以主動運動功能障礙為主。一些學者將癱瘓病人運動功能障礙的程度分為四級,便于觀察治療中癱瘓的發展和治療后的效果。具體判斷如下:
癱瘓患者的檢查 1級:病人步行正常、自覺下肢有力、檢查有或無踢陣攣,跖伸病理性反射陽性。
癱瘓患者的檢查 2級:病人行走時肌肉緊張痙攣、無力、動作不協調。需要或不需要扶拐能行走,檢查肢體有痙攣性輕癱。
癱瘓患者的檢查 3級:下肢肌無力不能行走,病人被迫臥床。檢查呈現伸直型癱瘓,約50%病例知覺障礙。
癱瘓患者的檢查 4級:病人出現屈曲型痙攣癱瘓,50%以上病人知覺障礙,常有褥瘡,或更有括約肌功能障礙,將軟癱也包括在內。
有了判斷的標準,醫生就會根據病情的輕重進行對癥治療,使患者早日達到理想的治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