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是糖尿病的一種特殊類型,其診斷與其他疾病一樣需要綜合征狀、體征、病史、實驗室檢查結果和其他資料,其中血糖測定至關重要。但多數妊娠期糖尿病孕婦無明顯自覺癥狀,空腹血糖也正常,因此,妊娠期僅依靠空腹血糖檢查,容易導致漏診。本文主要闡述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方法。
血糖測定:
血糖是指血液中的葡萄糖。食物中的碳水化合物經消化后主要以葡萄糖的形式在小腸吸收,經門靜脈進入肝臟。肝臟是調節糖代謝的重要器官。在正常情況下,體內糖的分解與合成保持動態平衡,故血糖的濃度相對穩定。
1、空腹血糖:血清葡萄糖經氧化為組織提供能量,血糖過高時可轉變為肝糖原和脂肪儲存,需要時脂肪與蛋白質也可轉變為葡萄糖。空腹血糖濃度反映胰島β細胞分泌胰島素的能力。
參考值:非妊娠期為3.9~6.4mmol/L,孕期為3.1~5.6mmol/L。妊娠導致空腹血糖下降的原因為:
(1)孕婦除本身需要外,尚須供應胎兒生長所需要的能量,而且胎兒本身不具備促進糖原異生所需要的肝酶系統活性,因此無法利用脂肪和蛋白質作為能源,所需能量必須來自母體血葡萄糖。
(2)妊娠期腎血流量及腎小球濾過率均增加,但腎小管對糖的再吸收率不能相應增加,導致部分孕婦尿中排糖量增加,引起血糖下降。
糖尿病合并妊娠時,孕期空腹血糖升高;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可能正常。因此,常規空腹血糖檢查常容易漏診。糖耐量減低時,空腹血糖正常。建議具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妊娠婦女應盡早進行血糖測定:明顯肥胖、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病史、糖尿及明確的糖尿病家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