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性重型肝炎 又稱暴發性肝炎,一般指在急性病毒性肝炎起病后10天內發生肝衰竭。其特點是起病急驟、發展迅速。早期以精神神經癥狀最突出,如性格改變、嗜睡、行為異常、意識障礙等,同時可有肝濁音界縮小,出血傾向加重,撲翼樣震顫、踝陣攣、肝臭,肝功能生化指標顯著異常,呈酶一疸分離。凝血酶原活動度<40%。
2.亞急性重型肝炎 急性病毒性肝炎發病后10天至8周內出現肝衰竭。在急性肝炎的基礎上具有以下特點即應考慮。(1)極度乏力、精神萎靡。(2)嚴重消化道癥狀(頻繁惡心、嘔吐)。(3)高度腹脹,可有腹部脹氣或大量腹水。(4)黃疸迅速加深,數日內血清膽紅素達170umol/L以上。(5)明顯出血傾向如皮膚大片瘀斑、消化道出血等。(6)出現Ⅲ度以上肝性腦病。⑺凝血酶原活動度<40%,酶-疸分離。以上特點在各個病人可表現輕重不等,可不必同時都具備。
3.慢性重型肝炎 為重型肝炎中最多見的一種,約占70~80%。是在慢性活動性肝炎或活動性肝硬變的基礎上病情惡化所致。故臨床表現必有慢性肝炎或肝硬變的特點。有部分病例起病稍急、病史較短、酷似急性肝炎發展而來、實則原有肝炎隱匿發展,癥狀雖不明顯,但具有慢性肝炎或肝硬化的體征、化驗特點。
重型肝炎的診斷要點
1.既往肝炎病史。
2.發病初類似急性黃疸肝炎,但病情發展迅猛,發病10天內出現精神癥狀,Ⅱ度以上的肝性腦癥。
3.出血傾向:皮膚、粘膜和穿剌部位出血點或淤斑、甚至胃腸道出血。 血清凝血酶原活動度<40%
4.黃疸迅速加深。
5.肝濁音界縮小,肝臭、撲翼樣震顫陽性。
溫馨提示:肝炎的診斷是個復雜的過程,所有的診斷都需要在醫院進行,妊娠患者在懷疑自身患上肝炎后,應果斷及時就醫診治,將肝炎控制在初期水平。
【參考文獻:《妊娠合并癥》《妊娠合并內科疾病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