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癌的臨床癥狀表現是比較不一的,與其他腫瘤相比,診斷更為困難,那么淋巴癌的診斷方法有哪些呢?下面我們就來看看淋巴癌的診斷方法吧。
淋巴癌的診斷方法
淋巴細胞和淋巴結、淋巴組織分布全身的特性,決定了淋巴瘤是一類全身性疾病。起病時往往不止一個病灶,除了毛發、指甲、角膜外,全身有淋巴組織和淋巴結的部位都有可能受到侵犯,包括血液和骨髓。因此,在淋巴瘤診斷明確后,還應對全身病灶的部位、多少、大小等進行全面評估和檢查,目的有兩個:①對疾病進行分期:同種類型的淋巴瘤,如果分期不同,治療原則、療程和預后往往也有較大差別;②留存起病初期的基礎數據,便于在治療后對治療方案的療效進行評估,決定是繼續原方案治療還是調整劑量或更換更有效的方案。不同的淋巴瘤類型、不同的發病部位,需要檢查的項目也不同,但一般都包括淺表淋巴結B超檢查(至少包括雙側頸部、頜下、鎖骨上、腋窩和腹股溝淋巴結)、胸部增強CT檢查、腹/盆腔增強CT檢查或B超檢查、骨髓穿刺涂片或活檢。有時可能還需要做鼻咽、胃腸和呼吸內鏡檢查,或腰椎穿刺檢查腦脊液,以明確中樞神經系統是否受到侵犯,必要時還要注射化療藥物。
另外,還需要常規檢查血象、肝腎功能、血糖、血脂、乳酸脫氫酶、β2微球蛋白、紅細胞沉降率、心電圖或心臟超聲,以及病毒性肝炎、艾滋病毒、梅毒等感染情況。這些項目主要是為了判斷患者的身體狀況是否能夠耐受化療?心、肺、肝、腎等重要臟器是否有嚴重的功能缺陷,是否需要其他科治療保駕護航?化療藥物和劑量是否需要調整?有無影響預后的不良因素等。因此,在耐心取得病理診斷后、初次治療之前,等待淋巴瘤患者的檢查項目還有很多,花費較高,等待時間較長,但這也是正確診斷的一個重要內容和過程,與后續治療能否安全、順利進行直接相關,也是正確選擇治療方案的必要前提。
患者可以放心的是,絕大多數淋巴瘤類型的Ⅰ期和Ⅱ期之間、Ⅲ期和Ⅳ期之間治療和預后差別不大,因此,等待1~2周的時間進行化療前的全面檢查是安全的。當然,對于有嚴重癥狀的患者可能發展極快,屬高度侵襲性的淋巴瘤類型,如伯基特淋巴瘤、淋巴母細胞性淋巴瘤等,就需要盡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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