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妊娠期糖尿病的原因,專家提醒,要區分這樣兩種情況:妊娠期糖尿病與糖尿病患者妊娠。
前者是指在懷孕期間發生的糖尿病,即懷孕前血糖正常,這種情況占糖尿病孕婦的80%以上,它多數發生在懷孕后第24~28周。這類患者多數在妊娠結束后,糖尿病癥狀可消失,但部分人以后可變成Ⅱ型糖尿病。后者是指婦女在懷孕前已經發生糖尿病,這約占糖尿病孕婦的10%~20%。妊娠可使原有的糖尿病病情及并發癥加重。
1.年齡因素
高齡妊娠是目前公認的妊娠期糖尿病的主要危險因素。專家發現,年齡在40歲及以上的孕婦發生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險是20~30歲孕婦的8.2倍。其他學者還有較多的類似發現。年齡因素除影響糖尿病的發生外,年齡越大,孕婦診斷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周越小。Berkovitz等發現,在孕24周前診斷糖尿病的孕婦中,30歲及以上的孕婦占63.7%,而孕24周以后診斷的僅占45.2%(P<0.01=。
2.肥胖
肥胖是發生糖耐量減低和妊娠期糖尿病原因,對于妊娠期糖尿病也不例外。其他環境因素如年齡、經濟、文化水平及飲食結構等因素都與肥胖有協同作用。
目前衡量肥胖的指標常用體質指數(BMI)。由于目前向心性肥胖越來越受到重視,腰圍、髖圍和腰髖比(waist-hipratio,WHR)已經成為重要的指標,特別是WHR。BMI≥20.9的孕婦患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險是BMI≤19.1者的2倍。BMI>32.9的孕婦的糖尿病的危險是BMI于27.3~32.9組的2.82倍,是BMI<27.3者的3.82倍。
3.種族
和成人的2型糖尿病與種族的關系類似,妊娠期糖尿病具有明顯的地域性和種族相關性。與歐洲白人婦女的妊娠期糖尿病的患病率相比,印度次大陸、亞洲、阿拉伯和黑人分別為前者的11倍、8倍、6倍和6倍。種族因素除由遺傳因素造成外,不能除外經濟文化、飲食習慣等因素在其中的作用。
4.糖尿病家族史和不良產科病史
糖尿病家族史是妊娠期糖尿病原因之一,有糖尿病家族史者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險是無糖尿病家族史者的1.55倍,一級親屬中有糖尿病家族史者升高到2.89倍。
產科因素中與妊娠期糖尿病有關的因素有高產次、巨大兒、死產史、重要的先天畸形和妊娠期糖尿病史,具有這些病史的孕婦患糖尿病的危險是正常孕婦的2.0倍、5.8倍、8.5倍、22.5倍和23.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