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精神病的認識是很淺酌的,單純以為精神病就是會胡言亂語,動不動就動手打人,類似瘋子的行徑。其實不然,精神病的診斷是有其嚴格標準的,患者或患者家屬覺得不對勁時,就要及時到精神科讓專業醫師做確診。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醫師在確診精神病的標準是什么。
一、從病史、體格檢查
(包括神經系統檢查)、實驗室和其他輔助檢查,可以找到腦器質性疾病的證據;并且精神障礙的發生和病理與腦器質性疾病相關。
二、精神障礙表現為下列綜合征之一
1、智能障礙(包括輕度認知障礙和癡呆);
2、遺忘綜合征。
3、意識障礙(包括不同程度的意識清晰度下降、意識范圍縮窄和譫妄)。
4、人格改變。
5、精神病性癥狀。
6、情感(心境)障礙(包括抑郁和躁狂狀態)。
7、神經癥樣癥狀。
8、以上癥狀的混合狀態或不典型表現。
三、精神病患者的嚴重程度至少符合下述標準之一
1、現實檢驗能力減退。
2、社會功能減退。
溫馨提示:以上就是關于精神病診斷標準的相關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患者需要注意工作勞動之余,多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加強政治時事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