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肺結核的治療有哪些呢?是現代人比較關注的問題,肯定很多人不知道它對我們的身體會產生多大的影響。那么妊娠合并肺結核的治療有哪些?針對這一問題,讓我們一起看看專家的講解。
1.加強產前保健
多數患者在孕前已明確診斷而及時治療,妊娠均可獲良好結局,如健康教育及孕期保健的重要性未被普遍重視,個別肺結核重度患者,一旦懷孕可發生不良后果。
2.播散性或纖維空洞型肺結核未經治療者
應在孕6~8周內,行人工流產術后,經治療病情穩定后再妊娠。
3.藥物治療
妊娠期已不主張應用鏈霉素。Dnider等1980年指出,在206例孕期應用鏈霉素治療肺結核患者中,其嬰兒有34例有聽神經受累致使有聽力減退或完全喪失,所以在孕期不可再使用鏈霉素治療。
孕期結核病的第一線藥物為異煙肼(INH)、乙胺丁醇,如再加用維生素B6則可防止INH對胎兒潛在的神經毒性,所以INH與乙胺丁醇在妊娠各期為首選藥。第二線藥物則以利福平,氨硫脲或卡那霉素為主。利福平在孕16周以后使用則更安全。用藥的療程為病情基本控制后,再繼續應用1~1.5年。對于伴有高熱、毒性癥狀明顯的患者,可用對氨水楊酸12g加于5%葡萄糖液500ml中,每日靜脈滴注,持續1~2個月;待病情好轉后,再選用聯合抗結核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