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史
(一)明確創傷病史
1、股骨頸骨折
在引起創傷性的病因中,最為顯著的是股骨頸骨折。它是一種較為嚴重的損傷,受傷以后大數要到檢查、拍照X線片、采用牽引、復位、固定以及手術治療等,因此病史明確,但也應追問與回憶。病人甚至可將受傷原因及地點、治療經過等敘述清楚,因此,對診斷參考價值確切。
2、髖關節脫位
這也是比較大的創傷,病人也會記憶清楚,無論是受傷經過及治療情況,都能述說完全,有參考價值。
3、其他骨折
除了上述較多的創傷外,還有一些骨折。如股骨粗隆間骨折、股骨頭骨折、股骨頭骺滑脫,單純的髖臼骨折等,需要進一步詢問,最好出示原始檢查及診斷資料等,這不僅是確診的需要,而且也是觀察、總結病例,進行分析研究的需要。
4、髖部扭挫傷
這是一些較輕微的外傷,需要較詳細的提示和詢問。因為這些外傷常常不引起病人的注意,記憶不太深刻和清楚,所以要反復追問,才能回憶起來。
(二)受傷部位明確
凡是由于創傷引起的,大多數都是單側股骨頭發病,而且必定是受過傷的一側發病,很少有雙側發病,除非是雙側受傷也可能發生雙側壞死,這就有別于其他原因引起的。
(三)治療經過的回憶
發生過髖部創傷的病人,一定會經過系統的治療。如是否經過牽引、反復的復位,作過手術等。治療效果好壞,如復位是否滿意,有無未復位、畸形愈合、內固定物還在體內等。都對及時正確的診斷提供重要材料。
二、癥狀
(1)疼痛
創傷經過治愈后,短則三個月,長則1-2年,又出現患髖疼痛,即出現腹股溝及臀后側間歇性疼痛。活動多時疼痛加重,休息后好轉。疼痛時為酸痛不適,或鈍痛,或針刺樣。隨著病情進展,疼痛可轉為持續性的,休息時也痛。這種疼痛還放散至膝關節、腰部等,都是疼痛的特點。
(2)活動功能障礙
除了典型的髖痛之外,就是活動功能受限與障礙,如大腿外展、內收、伸、屈、內外旋轉達等均受限,不能搭腿和盤腿,下蹲也困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