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損傷的病理改變分型 由于脊髓組織十分嬌嫩,任何撞擊、牽拉、擠壓及其他外力作用后,均可引起比想像更為嚴重的損傷,其病理改變主要表現為脊髓震蕩、脊髓實質損傷及脊髓受壓三種狀態,但在臨床上常將其分為以下六種類型。
(1)震蕩
是最輕的一種脊髓損傷,與腦震蕩相似,主要是傳導暴力通過脊柱后部傳到脊髓,并出現數分鐘至數十小時的短暫性功能喪失,在臨床上較為多見。這一類型的脊髓損傷在恢復時,一般先從下肢開始。由于脊髓組織形態上無可見的病理改變,因此其生理功能紊亂多可獲得恢復,屬可逆性。
(2)脊髓出血或血腫
指脊髓實質內出血,這在血管畸形者更易發生。其程度可從細微的點狀出血到血腫形成不等。少量出血者,血腫吸收后其脊髓功能有可能得到部分或大部分恢復;嚴重的血腫易因瘢痕形成而預后不佳。
(3)脊髓挫傷
脊髓挫傷的程度有較大差別,從十分輕微的脊髓水腫、點狀或片狀出血到脊髓廣泛挫裂(軟化和壞死)不等,并隨著時間的延長,由于神經膠質和纖維組織增生等改變,繼而導致瘢痕形成、脊髓萎縮以致引起不可逆性后果。
(4)脊髓受壓
髓外組織,包括骨折片、脫出的髓核、內陷的韌帶、血腫及后期的骨痂、骨刺、粘連性束帶、瘢痕等以及體外的異物(彈片、內固定物及植骨片等)可造成對脊髓組織的直接壓迫。這種壓迫可引起局部的缺血、缺氧、水腫及淤血等,從而改變且加重了脊髓的受損程度。
(5)斷裂
除火器傷外,脊柱脫位超過一定限度時,脊髓也可出現部分或完全斷裂,以致引起脊髓傳導功能的大部或全部喪失,外形上看,硬膜囊大多保持完整;但骨折脫位十分明顯的嚴重型,硬膜囊亦可同時斷裂。
(6)脊休克
與脊髓震蕩不同,脊休克不是暴力直接作用于脊髓所致。其臨床表現為損傷椎節以下肌張力降低,肢體呈弛緩性癱瘓,感覺及骨骼肌反射消失,引不出病理反射,大便失禁及小便潴留等。這種表現實質上是損傷斷面以下脊髓失去高級中樞控制的后果,一般持續2~4周,合并感染者持續時間延長。當脊休克消失后,脊髓的恢復因損傷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橫斷性脊髓損傷者的運動、感覺及淺反射功能不恢復,反射亢進,并有病理反射出現;不完全性損傷者的脊髓功能則可獲得大部分、部分或少許恢復。
以上為脊髓損傷的類型,但脊髓內的病理改變則視傷后時間的長短而不同。脊髓實質性損傷一般可分為早、中、晚三期。早期指傷后2周以內,主要表現為脊髓的自溶過程,并于傷后48h內達到高峰。中期為傷后2周至2年以上,主要表現為急性過程的消退及修復過程,由于成纖維組織的生長速度快于脊髓組織,而使斷裂的脊髓難以再通。后期主要表現為脊髓組織的變性改變,其變化時間較長,一般從傷后2~4年開始,持續可達10年以上,其中微循環改變起著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