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肝炎的治療方法有哪些
抗病毒治療的目的和藥物
1、抗病毒治療的目的:清除或持續抑制體內的HCV,以改善或減輕肝損害、阻止進展為肝硬化、肝衰竭或HCC,并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
2、抗病毒治療的有效藥物:IFNα是抗HCV有效藥物,包括并能IFNα、復合IFN和聚乙二醇(PEG)化干擾素α(PEG-IFNα)。后者在IFNα分子上交聯無活性、無毒性的PEG分子,延緩IFNα注射后的吸收和體內清除過程,其半衰期較長,每周1次給藥即可維持有效血藥濃度。復合 IFNα9μg相當于普通IFNα3MU。PEG-IFNα與利巴韋林聯合應用是目前最有效的抗病毒治療方案,其次是普通IFNα與利巴韋林聯合療法,均優于單用IFNα。國外最新臨床試驗結果顯示,PEG-IFNα-2a(180μg)或PEG-IFNα-2b(1.5μg/kg)每周1次皮下注射聯合利巴韋林口服治療48周的療效相似,持續病毒學應答(SVR)率可達54%-56%;普通IFNα(3MU)肌肉注射每周3次聯合利巴韋林治療48周的 SVR率稍低,為44%-47%;單用PEG-IFNα-2a或普通IFNα治療48周的SVR率分別僅為25%-39%和12%-19%。我國的臨床結果表明,PEG-IFNα-2a(180μg24周單藥治療慢性丙型肝炎的總SVR率為41.5%,其中基因1型患者35.4%,非1型患者為 66.7%。因此,如無利巴韋林的禁忌證,均應采用聯合療法。
丙型肝炎的治療方法有哪些
抗病毒治療的適應證
(一)、一般丙型肝炎患者的治療:
1、急性丙型肝炎:IFNα治療能顯著降低急性丙型肝炎的慢性化率,因此,如檢測到HCV RNA陽性,即應開始抗病毒治療。目前對急性丙型肝炎治療尚無統一方案,建議給予普通PIFNα3MU,隔日1次肌肉或皮下注射,療程為24周,應同時服用利巴韋林800-1000mg/d。
2、慢性丙型肝炎:(1)ALT或AST持續或反復升高,或肝組織學有明顯炎癥壞死(G≥2)或中度心上纖維化(S≥2)者,易進展為肝硬化,應給予積極治療。
(2)ALT持續正常者大多數肝臟病變較輕,應根據肝活檢病理學結果決定是否治療。對已有明顯纖維化(S2、S3)者,無論炎癥壞死程度如何,均應給予抗病毒治療;對輕微炎癥壞死且無明顯纖維化(S0、S1)者,可暫不治療,但每隔3-6月應檢測肝功能。
(3)ALT水平并不是預測患者對 IFNα應答的重要撙。既往曾報道,用普通IFNα治療ALT正常的丙型肝炎患者無明顯效果,因而不主張應用IFNα治療。
但最近有研究發現,用PEG- IFNα-2a與利巴韋林聯合治療ALT正常的丙型肝炎患者,其病毒學應答率與ALT升高的丙型肝炎患者相似,因此,對于ALT正常或輕度升高的丙型肝炎患者,只要HCV RNA陽性,也可進行治療,但尚需積累更多病例作進一步臨床研究。
3、丙型肝炎肝硬化:(1)代償期肝硬化(Child-Pugh A級)患者,盡管對治療的耐受性和效果有所降低,但為使病情穩定、延緩或阻止肝衰竭和HCC等并發癥的發生,建議在嚴密觀察下給予抗病毒治療。
(2)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多難以耐受IFNα治療的不良反應,有條件者應行肝臟移植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