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性癱瘓患兒常由于較廣泛的腦損傷引起,故合并其他神經系統異常者較為常記。例如,25~80%的患兒伴有智力低下;25~50%的患兒合并癲病,并有少數病例合并語言障礙或感知覺及行為異常等。
因為腦癱的發病機制各不相同,臨床上常表現為不同腦區受累的特征。根據相應的臨床特點,腦癱可分為多種類型。
1、手足徐動型
主要病變部位集中在錐體外系,常常表現為四肢、頭面部或全身肌肉的“蠕蟲樣”不自主運動。緊張、興奮時加重,安靜時減輕,入睡后多動消失。多動癥狀在進行有意識的動作時尤為明顯,如取拿物品時不能順利接觸該物品,而是上肢高舉或伸向后方,搖動,全身用力、面部肌肉活動增多,表情怪異。協同運動能力極差。由于顏面肌肉、舌肌及發聲肌肉受累而常伴有語言障礙。單純手足徐動型腦性癱瘓常肌張力減低,腱反射不亢進,亦無病理反射。但本型常與痙攣型共同存在。
2、痙攣型
腦癱患兒大多數屬于這種類型的。也是最為常見的臨床類型。主要表現為肌張力“折刀樣”增高,以屈肌張力增高為主,下肢內收肌群尤為顯著。患兒雙大腿外展困難,膝部屈曲不易伸直,腓腸肌收縮而致跟腱攣縮。豎立抱起時兩下肢伸直、內收并內旋,兩腿交又呈剪刀狀。行走時呈“剪刀狀”痙攣性癱瘓步態,足尖著地。上肢表現為肘、腕關節屈曲。受累肢體呈典型上運動神經元性癱瘓,腱反射亢進,病理反射陽性。
根據受累部位的不同,痙攣型腦性癱瘓又可分為四肢癱、偏癱、三肢癱及單癱等。其中以四肢癱或偏癱較為多見,其他類型少見。
3、共濟失調型
這種類型較少見,主要表現為小腦病變體征,常見眼球震顫,辨距不良,步態不穩、搖晃及意向性震顫等。肌張力偏低,腱反射不亢進。
4、其他類型
(1)強直型:主要表現為鉛管樣或齒輪狀肌張力增高等錐體外系癥狀,腱反射不亢進。
(2)肌張力低下型:表現為肌張力低下,但腱反射存在或亢進。
(3)震顫型:表現為靜止性震顫,與錐體外系受累有關。
溫馨提示:早期診斷一般是指出生后的6~9個月內的診斷。其中3個月以內又稱超早期診斷。早期診斷的含義就在與可以使患兒得到早期治療。過去以為腦癱是不治之癥,但近年來各國學者研究結果表明,如果能早期診斷,早期治療,除極嚴重者外,均可以治愈或正常化。早期治療之所以有效,是因為腦組織在嬰兒早期(0-6月)尚未發育成熟,還處于迅速生長發育階段,而腦損傷也處于初級階段,異常姿勢和運動還未被固定化。所以這一時期腦的可塑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