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妊娠期發現或發生的糖尿病。大多數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產后能恢復正常,但將來患糖尿病的機會增加。
糖尿病對孕婦的影響有以下幾個方面
1、自然流產
如懷孕前有糖尿病而血糖未控制正常情況下妊娠者,可使胚胎畸形、死亡、流產。
2、高血壓疾病
為正常孕婦的3-5倍,一旦發生,母兒并發癥多,預后差。
3、感染
糖尿病患者抵抗力下降,易合并細菌或真菌感染,患腎盂腎炎的機會為正常者的5倍。
4、羊水過多
與胎兒高血糖有關,易致胎膜早破、早產、產后出血。
5、巨大胎兒
發生率達25-40%。容易導致難產及產傷。
6、酮癥酸中毒
如果發生,易導致孕婦及胎兒死亡。
糖尿病對圍產兒的影響
1、孕婦高血糖本身可降低胎盤對胎兒血氧供給,導致胎兒缺氧,嚴重時發生胎死宮內。
2、胎兒畸形。妊娠合并顯性糖尿病時胎兒畸形明顯升高,達4%-12.9%,約為正常妊娠的7-10倍。常為多發畸形,心血管及神經系統畸形最常見。
3、新生兒易發生呼吸窘迫綜合癥、低血糖、低鈣、低鎂及心臟病。
妊娠期糖尿病孕婦通常無自覺癥狀,空腹血糖可能正常,為避免漏診,國際妊娠期糖尿病會議建議所有孕婦應做50克葡萄糖篩查,異常者再行75克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以便及早診斷出妊娠期糖尿病患者。
糖篩查試驗:在懷孕24-28周將50克葡萄糖溶于200 ml水中,5分鐘喝完,1小時抽靜脈血查血糖,血糖值≥7.8mmol/L為糖篩查異常,應進一步行OGTT。
葡萄糖耐量試驗:禁食8-14小時后查空腹血糖,然后將75克葡萄糖溶于400ml水中,5分鐘內服完,自開始服糖水計時,1、2、3小時抽取靜脈血查血糖,如果4項結果中有2項以上異常,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1項異常診斷為妊娠期糖耐量受損。
顯性糖尿病婦女懷孕前應進行全面體格檢查,并應咨詢內分泌科及產科醫生能否妊娠及選擇妊娠時機,如可以妊娠,應在妊娠前停用口服降糖藥,改用胰島素控制血糖。
妊娠期糖尿病的治療
1、 飲食控制
80%的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僅需飲食控制就能維持正常血糖,主食應少量多餐,每日分5-6餐,早餐量宜少,少吃含淀粉類食品,多攝入富含纖維素食品。
2、 胰島素治療
妊娠期糖尿病孕婦需定期監測血糖,如經嚴格飲食控制血糖仍不正常時,需及時加用胰島素治療。
3、 孕婦監護
除一般的產前檢查外,孕婦還需進行腎功能監護、眼底檢查、監測血壓、結合B超觀察宮底高度變化,及時發現巨大胎兒或者羊水過多。
4、 胎兒監護
顯性糖尿病患者孕18-20周常規 B超檢查,核對孕齡并排除胎兒致命性畸形,孕晚期應定期復查B超,監測胎兒發育情況及時發現羊水過多。還應進行彩超檢查及時發現先天性心臟病。還需進行胎盤功能測定、胎心監護、臍動脈血流測定。羊膜腔穿刺了解胎肺成熟度及促胎肺成熟處理。
5、 妊娠期糖尿病如血糖控制良好,且無合并癥,胎兒宮內情況正常,可在接近預產期終止妊娠,若血糖一直控制不滿意,且合并高血壓疾病、血管疾病、胎盤功能不良時應及時終止妊娠。一般糖尿病孕婦剖宮產率在50%以上。
6、 新生兒處理
所有新生兒均按早產兒處理,注意保暖和吸氧,提早喂糖水,提早喂奶,監測血糖變化,并檢查新生兒有無畸形。
7、 產后隨訪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有1/3可能發展為顯性糖尿病,因此產后1周內查空腹血糖以判斷是否需要胰島素治療,產后2月復查OGTT,正常者每2年檢查一次血糖,若有癥狀提前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