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是難以治愈的疾病,得了皮膚癌讓人感覺痛苦萬分。皮膚癌是人類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包括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原位癌及少見的附件癌,如皮脂腺癌、汗腺癌等。各類皮膚癌的早期表現多為紅斑狀皮損,伴有鱗片狀脫屑或痂皮形成,僅憑肉眼觀察難以區分組織學類型,且易與牛皮癬等良性皮膚疾病相混淆,常需借助病理檢查才能確診。
皮膚癌進展緩慢,大部分惡性程度均較低,易被早期發現并獲得及時治療。無論采取手術或其他治療方法,對皮膚癌均有良好的療效,治愈率為90%以上,但對皮膚附件癌的治療效果較差。
皮膚癌”如鱗狀細胞癌和基底細胞癌,手術范圍一般不大,不需特殊的護理。病人應盡量少暴露于太陽光下。在觀察腫瘤復發方面,原處復發比遠處轉移或區域淋巴結轉移更多見。發現可疑的復發病灶后,應及時到醫院確診和手術。皮膚癌有多發的傾向,在護理時,應對整個皮膚區經常作嚴密觀察,特別要注意耳后等較隱蔽的部位。
“黑色素瘤”手術若發現病變浸潤較深,復發或轉移的機會明顯增加,要密切注意。因此應注意病人原病灶處有無復發,周圍有無衛星結節,引流區淋巴結有無腫大,肝臟有無腫大,并定期作肺部透視,了解有無轉移到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