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病人配合治療與護理,盡可能地恢復全部或部分運動和感覺功能,減少并發癥,提高生活質量,需按以下指導進行。
A、飲食指導
根據受傷部位和腹脹程度決定進食時間。一般來說,高位截癱禁食l周后,進流質或半流質,2周后進軟食。截癱病人無腹脹時傷后3天可進半流質,逐漸過渡到軟食。
B、體位指導
1.頸椎骨折者頸部用砂袋或頸圍頸托制動。
2.胸腰椎骨折后腰背墊枕起固定作用。
C、體溫失調的處理指導
頸脊髓損傷時,由于植物神經系統功能紊亂,對周圍環境溫度的變化喪失了調節和適應能力,常出現高熱或低溫。高熱時,一般采取物理降溫,如用空調調節室溫、冰敷、醇浴、溫水浴、冰水灌腸等方法降低體溫;低溫時,用熱水袋保暖,但溫度應≤50℃.且用布袋包好,以防燙傷皮膚。
D.牽引指導
行牽引者按牽引指導。
E.并發癥的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