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管支氣管異物是耳鼻咽喉科常見的危重疾病之一,多見于5歲以下兒童。因異物的性質和造成氣道阻塞的程度不同,可引起不同的后果。輕者可致肺部損害,重者可窒息死亡。因此,一旦發現患有此病需盡早治療,其治療方法有以下幾種。
1、異物取除
(1)氣管異物:可用“守株待兔“法在直接喉鏡下或麻醉喉鏡下鉗取,鉗取失敗,可在支氣管鏡下鉗取異物。
(2)支氣管異物:用直接法或間接法導入支氣管鏡,用鉗子夾持后取出。直接法適用于成人,間接法適用兒童。
?、僦苯臃ǎ鹤钥谡羞M鏡,以懸雍垂、會厭為標志,挑起會厭,暴露聲門。將鏡遠端斜面轉向左側,在鏡內只見左側聲帶。進聲門,將鏡轉回原位,然后依次檢查聲門下、氣管、隆突及左、右主支氣管。此法適用于操作較熟練者。
?、陂g接法:即先以直接喉鏡挑起會厭,暴露聲門,再將支氣管鏡經直接喉鏡內插入氣管,然后取出直接喉鏡,使支氣管鏡繼續下行檢查。目前,硬性支氣管鏡取異物法仍是最常用的方法。
(3)對硬管支氣管鏡下難以窺見的細小異物,可用纖維支氣管鏡鉗取。但使用中亦有局限性:
?、俨灰擞糜谛?,因小兒氣道較狹小,纖維支氣管鏡為實心無通氣結構,使用此法影響小兒呼吸道通暢;
?、诶w維支氣管鏡鉗結構細小、精致,體積稍大的異物難以夾出。故對無把握順利取出的異物,需先行氣管插管,以防聲帶損傷(針、釘類),或異物于聲門下滑脫、嵌頓。
2、并發癥治療
(1)因異物致心力衰竭時,應酌情用強心藥物,在心電監護下、及時取出異物。
(2)有嚴重氣胸、縱隔氣腫時,應及時引流。
(3)呼吸道有繼發感染,應用足量有效抗生素。
3、異物取出術的有關問題
(1)麻醉的選用:異物取出術的麻醉總括為局麻和全麻兩種。目前大多漸趨于全麻。全麻手術優點較多,如患者安靜,呼吸道松弛,無頻繁的刺激性咳嗽,取異物時減少許多困難,而且不易損傷氣管、支氣管黏膜,尤其利于保護聲帶。
目前多用γ-羥基丁酸鈉取代乙醚吸入麻醉。前者松弛效果好,術后不易引起患兒嘔吐及分泌物增多。后者惟一優于前者的是較安全,萬一麻醉過深,可很快隨著呼吸而變淺。麻醉深度以插氣管鏡時患者無反應為宜。麻醉醫師往往以為麻醉越淺越安全,其實不然。此種手術有其特殊性,如果過淺,則易引起喉痙攣或聲門不松弛,在異物通過聲門時易嵌頓或滑脫。另外頻繁的刺激性咳嗽和氣管的痙攣給異物的取出造成困難。
(2)避免多次進鏡:用硬性支氣管鏡取異物,不宜多次進鏡,即使較難取之異物,也不宜反復多次進鏡,以免術后引起聲帶水腫致呼吸困難,使氣管切開病例增多。劉治民等認為,1次手術中反復進鏡取異物最好在3次以下,最多不能超過4次。如多次進鏡異物仍取不徹底,應暫停手術,待恢復幾天后再行手術。如有呼吸困難,用腎上腺皮質激素仍不能緩解者,應行氣管切開,以避免窒息死亡。
(3)小兒活動性異物應及時取出:對小兒支氣管異物應特別重視,因其聲門裂狹小,極易因異物嵌頓而引起窒息。故對小兒活動性異物(有陣發性刺激性嗆咳、異物史較短),應及時手術取出,不應耽擱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