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癇是妊娠20周以后“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簡稱妊高征)的特殊表現,包括水腫、高血壓和蛋白尿,特別于妊娠晚期發展呈最嚴重而緊急情況時,以抽搐及昏迷為特點,可并發腎功能衰竭、心力衰竭、肺水腫、顱內出血、胎盤早期剝離等。先兆子癇則是于抽搐前,在妊高征基礎上伴有頭痛、頭暈、眼花、上腹不適、惡心等癥狀,預示子癇即將發生的階段。
(重度) BP ≥ 160/110mmHg; 尿蛋白≥2.0g/24h或 (++ );
終止妊娠:孕周≥35周,子癇控制清醒2-4小時終止妊娠。孕周較小,胎兒不成熟,發作前從未作過檢查治療,子癇控制,病情明顯好轉,又無并發癥,嚴密觀察下繼續妊娠。治療24-48小時無好轉,不管孕周均終止妊娠,已臨產或病情好轉引產,產時密切觀察。
終止妊娠指征:①子癇前期患者經積極治療24~48小時仍無明顯好轉者;②子癇前期患者孕周已超過34周;③子癇前期患者孕齡不足34周,胎盤功能減退,胎兒已成熟者;④子癇前期患者,孕齡不足34周,胎盤功能減退,胎兒尚未成熟者,可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后終止妊娠;⑤子癇控制后2小時可考慮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