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手術是治療創傷性動脈瘤的唯一有效措施。
(一)手術時機
創傷性動脈瘤破裂或瘤內血栓脫落致動脈栓塞而影響肢體存活者,應緊急手術;動脈瘤迅速增大有破裂傾向、嚴重壓迫周圍神經或并發感染者,應盡早手術;一般在受傷后1~2個月,傷口已經愈合,局部和鄰近組織炎癥水腫消退后,即可手術。由于血管移植的發展,不必等待3~6個月側支循環充分形成后才手術。
(二)手術方法
應根據動脈瘤的部位、大小、局部解剖條件、有無合并感染及側支循環情況等決定。一般可選用下列手術方法:
1.動脈瘤切除及動脈對端吻合術
較大的肢體主干動脈,切除動脈瘤后,游離近、遠兩端血管,行兩斷端血管對端吻合。
2.動脈瘤切除及血管移植術
若動脈瘤較大,切除后血管缺損較長,無法行對端吻合,可用自體靜脈或人工血管移植。
3.動脈瘤切除及近、遠側動脈結扎術
非主要動脈的動脈瘤,可切除瘤體,結扎兩斷端動脈。
4.動脈瘤腔內修補術
阻斷瘤體兩端血流,切開瘤壁,找到動脈裂口,行單純縫合修補或用補片修補。
5.動脈瘤兩端動脈結扎、自體靜脈解剖位外旁路移植、瘤腔引流術
用于感染性動脈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