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是一種負性情緒障礙,可以持續相當長的時期,而且影響人的全部心理活動。它可以分為兩個類型:非病理性抑郁心境和病理性抑郁心境(抑郁癥)。非病理性抑郁心境多在負性生活事件后發生,為抑郁情緒反應,持續短于兩周,不需醫療干預。病理性抑郁心境多在易感個體中,發生或自發在其他精神疾病或者軀體疾病后,符合抑郁發作標準,大于兩周,需要特殊治療。
病理性抑郁心境可有3個含義:即臨床癥狀、臨床狀態(即抑郁狀態,抑郁發作)、臨床診斷(即抑郁癥或抑郁綜合征)。抑郁狀態是指心情的低落、郁悶、悲觀、憂傷、壓抑等;這在每個人的生活中都有過,但是這種狀態不會孤立的存在,它所常見的伴發癥狀包括:睡眠障礙、焦慮、缺乏興趣、食欲減退和體重下降、性欲減退等等。這種抑郁狀態達到一定程度,影響到社會功能或導致明顯的痛苦,并持續一段時間(2周),即可診斷為抑郁癥。
在臨床診斷過程中,常存在以下誤區
①心理學上可理解的情緒低落不是抑郁癥
不少抑郁癥可以找到這樣那樣的心理學原因。首先應注意心理因素與情緒低落的程度、持續時間是否相適應。如喪親反應是正常反應,但如果程度極高,持續時間極長,同樣可以是病理性的。采用抗抑郁治療仍可以有效。
②慢性軀體疾病伴有情緒低落是正常的,不需治療
慢性軀體疾病常常伴有情緒障礙,但此種情緒障礙仍需要進行積極的醫學干預,包括藥物治療。更為重要的是,此種情況采用藥物治療可以獲得滿意的效果。而情緒的好轉對于慢性軀體疾病的治療也是十分有利的。此時的對癥性抗抑郁治療絕非可有可無。
③綜合醫院里常見的是神經衰弱
神經衰弱這一診斷術語在國際上已逐漸被淘汰。在美國的精神障礙統計手冊中沒有這個診斷;國際疾病分類中也將其擺在其它神經癥中,不再作為主要分類條目;國內精神科專家對于神經衰弱的診斷目前也持慎重態度。目前公認,既往診斷為神經衰弱的病人絕大多數是抑郁癥,應首選抗抑郁治療。
焦慮是一種情感表現,是伴有生理激活升高的恐懼和憂慮的不愉快情感。
正常焦慮
焦慮是一種情感表現,當人們面對潛在的或真實的危險或威脅時,都會產生的情感反應。正常人的焦慮是人們預期到某種危險或痛苦境遇即將發生時的一種適應反應或為生物學的防御現象,是一種復雜的綜合情緒。有人認為焦慮是“心理警告的信號”。最典型的例子為應激反應,焦慮是應激所致的心理生理反應的一個組成部分。絕大多數由一定原因引起、可以理解的、適度的焦慮,屬于正常焦慮。失去焦慮反應的人倒是不正常的。
焦慮水平的過分與不及,都影響適應功能。焦慮水平的過分,就是焦慮障礙。焦慮也可以是所有精神疾病的一種癥狀。病理性焦慮是一種控制不住,沒有明確對象或內容的恐懼,其威脅與焦慮的程度很不相符。焦慮障礙是最常見的精神障礙,包括焦慮癥狀、焦慮癥等,其中焦慮癥狀又包括器質性疾病所致的焦慮、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焦慮,精神疾病伴有的焦慮等。
焦慮癥狀群
包括一組焦慮癥狀,經因子分析,可以分為三類:(1)心理癥狀:擔憂、緊張、著急、煩躁、害怕、不祥預感和驚恐等焦慮情感為主,可伴注意集中不能、警覺增高、記憶障礙等。(2)軀體癥狀:交感神經興奮的表現,如出汗、瞳孔擴大、血壓升高、心悸、氣短、胸悶、尿頻、排尿困難、腹瀉、性功能障礙等。(3)運動障礙:震顫、小動作增多、靜坐不能、往復徘徊等。
病理焦慮和焦慮癥狀
如同許多生理心理反應一樣,如果反應過度,便是不正常了。病理焦慮是指不適當的焦慮表現,指沒有明確的致焦慮環境因素,或者是環境因素和反應不相稱,嚴重的或持續的焦慮反應。可以反映在他們的感受、行為或功能狀態中,他們本人、親屬或周圍人,也能覺察到這類反應/狀態。焦慮癥狀是否具有臨床意義,可以用以下標準:(1)因該癥狀而就診或求助,(2)采用服藥等方法試圖減輕癥狀,(3)該癥狀影響社會功能或產生明顯苦惱。符合以上之一的焦慮,便可列為具有臨床意義的焦慮癥狀。
焦慮癥
是以焦慮為主要特征的神經癥。表現為沒有事實根據也無明確客觀對象和具體觀念內容的提心吊膽和恐懼不安的心情,還有植物神經癥狀和肌肉緊張,以及運動性不安。常伴有頭昏、頭暈、胸悶、心悸、呼吸困難、口干、尿頻、出汗、震顫等明顯的軀體癥狀,其緊張或驚恐的程度與現實情況不符。本癥分為驚恐障礙和廣泛性焦慮兩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