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產的診斷依據有哪些?對于早產我們知道是是沒有足月的孩子就要分娩的情況,早產是以妊娠在28足周后至37足周前而中斷妊娠為主要表現的疾病。引起早產的原因很多,但因為早產而降生的孩子死亡率較高,因此,防止早產是降低圍生兒死亡率和提高新生兒素質的主要措施之一。孕婦媽媽們更要小心。 所以很多的孕期的媽媽就是比較的想了解一些相關的常識,想知道該怎樣診斷是否是早產?
診斷依據:1.妊娠在滿28周至不滿37周之內出現與足月產相似的臨床表現。2.宮頸管變短,消失及宮口擴張。若宮口〉4cm或胎膜已破則早產不可避免。3.超聲波檢查示胎兒未成熟
治療原則:1.臥床休息。2.胎兒存活,胎膜未破,宮口擴張〈4cm者給予藥物抑制宮縮。3.胎膜已破者應盡量提高圍產兒的存活率,同時給予抗生素防感染。
用藥原則:1.對宮縮不規則者以口服舒喘靈為主,后者慎用。2.胎兒珍貴或癥狀明顯者則靜脈用藥為主,口服藥物及其他支援療法為輔。
輔助檢查:1.對首次發生早產者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對既往有過流產、早產者或疑子宮有病變者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或“C”。
療效評價:1.治愈:癥狀體征消失,妊娠繼續滿37周以上。2.未愈:癥狀體征未改善。
專家提示:該病主要是由于孕婦子宮有異常、或合并急、慢性疾病、妊娠并發癥,以及胎兒、胎盤方面的原因引起,因此本病的預防應在孕前去除誘因,定期產前檢查,加強孕期保健。有癥狀者應早診、早治,必能大大減少早產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