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非特異性潰瘍性結腸炎診斷標準:
之一:本病診斷根據三項條件
1.臨床上有既往病史或持續、反復發作的腹瀉、粘液血便等癥狀。
2.手術標本病理、腸粘膜活檢組織病理、內窺鏡檢查和X線檢查,有四種之一即可。
3.除外腸道特異性感染如寄生蟲、結核和腸道腫瘤,以及其他腸道炎癥性疾病如克隆氏病和免疫異常性疾病等。
總之,單純根據臨床癥狀和/或大便培養除外腸道其他感染性疾病的診斷是不可靠的,因為即便有典型的臨床癥狀,大便培養是一般的方法,陽性率低,或腫瘤、克隆氏病等的存在,都不能除外由后者的疾病引起;相反,如果有典型的癥狀和病理變化,即便大便培養有某些細菌發現,也不能完全否定本病的診斷。
之二:1978年中華醫學會杭州全國消化系疾病學術會議制定的標準如下
1.臨床:有持續性反復發作性粘液血便、腹痛,伴有不同程度的全身癥狀,不應忽視少數只有便秘或無血便的患者。既往史及體檢中要注意關節、眼、口腔、肝脾等腸道外表現。2.腸鏡檢所見:①粘膜有多發性潰瘍伴充血,水腫。病變大多從直腸開始,且呈彌漫性分布。②粘膜粗糙呈細顆粒狀,脆易出血,或附有膿血性分泌物。③可見息肉,結腸袋往往變鈍或消失。
3.粘膜活檢:呈炎癥性反應,同時常可見糜爛、陷窩膿腫、腺體排列異常及上皮不典型增生等變化。
4.鋇灌腸所見:①粘膜粗亂及/或有細顆粒樣改變。②多發性潰瘍或有假性息肉。③腸管狹窄、縮短,結腸袋消失可呈管狀。
5.在排除菌痢、阿米巴腸炎、慢性血吸蟲病、腸結核等感染性結腸炎及結腸克隆氏病、放射性結腸炎的基礎上,可按下列條件診斷。
(1)根據臨床、腸鏡檢查之①~③三項中之一項及/或粘膜活檢可以診斷本病。
(2)根據臨床及鋇灌腸有①~③中之一者可以診斷。
(3)臨床癥狀不典型而有典型之腸鏡所見或鋇灌腸所見者可診斷本病。
(4)臨床有典型癥狀或典型既往史,但結腸鏡或鋇灌腸檢查無典型改變者,應列為“疑診”隨訪。
有關本病一個完整全面的診斷,應包括其臨床類型、嚴重程度、病變范圍及病變分期:①類型:初發型、急性暴發型、慢性復發型、慢性持續型。②病情程度分級:輕度:全身癥狀很輕或無全身癥狀;重度:有多次粘液血便及水樣瀉及發熱,脈率增快等全身癥狀,血沉可顯著增快,血漿白蛋白可減低;中度:界于輕度與重度之間。③病變范圍:全結腸、區域性結腸、右半結腸、左半結腸、乙狀結腸、直腸。④病變分期:活動期、緩解期。
診斷示例:慢性非特異性潰瘍性結腸炎-慢性復發型、中度、左半結腸、活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