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組織肉瘤的發病率雖然并不是很高,但是給患者帶去的危害卻不容小覷。目前還有部分朋友,對軟組織肉瘤的治療存在一定的誤區,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軟組織肉瘤的治療效果。為了幫助患者得到更好的治療,下面求醫小編將詳細為大家總結軟組織肉瘤治療的方法。
軟組織肉瘤治療的常見方法
1、生物及靶向治療
近些年來,靶向治療在胃腸道間質瘤的治療上獲得了巨大的進展,這主要得益于伊馬替尼和舒尼替尼等酪氨酸激酶蛋白受體抑制劑(TKIs)的出現。目前也有很多有關TKIs用于軟組織肉瘤的報道,提示部分TKIs可能對某些軟組織肉瘤有效,例如,伊馬替尼用于硬纖維瘤和腱鞘巨細胞瘤,索拉菲尼用于血管肉瘤,舒尼替尼用于腺泡狀軟組織肉瘤、血管肉瘤和孤立性纖維瘤等等。但是,這些報道的樣本量都比較小,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僅僅推薦試用于前期治療失敗的進展期肉瘤的治療。
2、放療的應用
放療是軟組織肉瘤除手術以外最有效的治療方式,目前已有的幾項隨機臨床試驗都證實放療能顯著降低局部復發率,盡管在改善總生存率方面的作用還不明確。2011版NCCN指南的建議是,對于低度惡性軟組織肉瘤(G1,Ⅰ期),如果切緣>1cm或包含有完整的深筋膜,可以不進行術后放療,如果切緣≤1cm,則應該進行術后放療,尤其是當腫瘤體積>5cm時;對于高度惡性的軟組織肉瘤(G2-G3,Ⅱ-Ⅲ期),除非腫瘤非常小,能夠做到大范圍的廣泛切除,否則不論切緣狀態如何,都建議進行放療。
(1)術前放療:常選擇腫瘤與局部重要結構關系密切,無法或暫時無法切除者。局部照射可使腫瘤部分縮小,減少周圍供血血管的數量,并產生一堅硬的囊包繞腫瘤,使大神經血管易于分離。劑量一般不超過50Gy。3周左右手術,切口愈合后補足照射劑量,總劑量65Gy左右。對術前放療褒貶不一,國內使用較少。
(2)近距離后裝置入放療:主要用于腫瘤附近有重要的血管神經等組織,無法切除干凈,或切除后無修復重建條件者。方法是,腫瘤切除后,將內徑1mm 的尼龍管等距離平行排列在病床上。術后4~7天內置放射性銥,劑量42~45Gy,4~6天給完,6天后除去施源器。2~3周后切口拆線,追加外照射 20~30Gy。Brennan等通過對1600例軟組織肉瘤的多種形式治療的分析認為,四肢軟組織肉瘤應用組織間照射可以減少局部復發率,HG腫瘤有效。
(3)術后放療:切口愈合后施行,劑量65~70Gy,臨床應用廣泛。一般認為,術后放療的主要優點是對腫瘤的病理類型、惡性侵犯程度有了充分了解,利于方案的制訂,并且劑量可以集中進行。主要缺點是手術破壞了放療區血供,致腫瘤細胞乏氧,降低了放療的敏感性。外照射對LG和HG腫瘤都有效。